1月6日,上海市電力公司對外宣布,將采取打擊與自糾并舉的做法遏制本市的竊電行為。今年3月31日之前,居民用戶自糾竊電行為,將可被免究3倍違約使用費;而對于非居民用戶(企業(yè)等),違約使用費將從3倍減至1倍。
近日,上海市電力公司營銷部出臺了《關于對用戶主動要求糾正竊電行為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試行)》。即日起到3月31日,在上海市電力公司營業(yè)區(qū)域內,有各類不規(guī)范用電行為的用戶,均可到所在的各供電公司或撥打95598熱線主動要求自糾,將電能計量裝置恢復到正常狀態(tài)。3月31日前,自糾的居民用戶將免予追究違約用電責任,免收補交電費3倍的違約使用電費,僅需補交少計電量的電費,且用戶自糾的信息將受嚴格保密。對于非居民用戶,電力公司只收取按照規(guī)定的三分之一的違約使用電費、補收少計電費,并不將當事人的違章竊電信息提供給上海市個人和企業(yè)信用聯(lián)合征信系統(tǒng)。
上海市電力公司對竊電電表的統(tǒng)計表明,本市二手房用戶和租賃房屋的房客大多會忽視自己即將使用的電表是否正常。因此,電力公司提醒市民在二手房買賣和房屋租賃時要小心“被竊電”陷阱。尤其要警惕菜市場、馬路邊小攤叫賣的“節(jié)電器”、信箱內“改裝電表節(jié)電”的小卡片等,如輕信安裝可能招來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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